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4项问题涉及宜秀区部分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些地方对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谋划和投入不够,提质增效要求落实不力,督察发现41个排口存在污水直排、溢流入河问题。其中涉及宜秀区问题1个,即“大寨沟的19个排口存在污水外排现象”。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宜秀区委、宜秀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大寨河沿河排口开展溯源排查,建立问题清单,科学制定“一口一策”整改方案。
2.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整治措施,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谋划和投入,修复改造雨污分流排放系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
3.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及时评估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41个排口排查整治到位,无污水直排和溢流口。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对大寨河沿线排口进行全方位排查,掌握每个排口的位置、类型等信息,并对每个排口的上游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检测,同时对周边区域的排水户进行排查,明确污水来源。
2.根据排口排查检测情况,制定对应的“一口一策”,督促各责任单位通过分类整治的方式对大寨河沿河排口进行逐一整治。修复改造雨污分流排放系统,严格落实雨污分流。现大寨河沿河28处直排口完成整改并经市污水综合治理工作专班验收合格。
3.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对大寨河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河及河道清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庆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56-5881563 ;
电子邮箱: aqcgj5221676@163.com ;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