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位于大龙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的宜秀区大枫道班地块存在建筑垃圾堆放”问题。该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原地块又违规新建一套移动式砂石破碎生产设备,露天堆放1300吨土石方。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4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位于大龙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内的宜秀区大枫道班地块存在建筑垃圾堆放”问题。该问题整改后出现反弹,原地块又违规新建一套移动式砂石破碎生产设备,露天堆放1300吨土石方。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宜秀区委、宜秀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限期清除违规堆放的砂石、生产设施。
2.压实责任,加强监管。
四、目标任务
清运砂石及设备,恢复原貌。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落实情况
2025年8月,大龙山风景区管理处对该问题下发加快整改督促函。2025年9月,该移动式沙石破碎生产设备已拆除。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安庆市林业局、宜秀区林业局、大龙山风景区管理处多次到现场查看整改情况,露天堆放沙石全部清运完成,已恢复原貌,该问题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庆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6-5025265
电子邮箱:aqbhdk@163.com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