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宜秀区大龙山镇(新材料产业园)废弃山塘内有建筑垃圾堆放”“环城西路段老潘电焊钣金店门前有废弃砖块和渣土堆积”“大龙山镇“中交商砼”南侧山塘内被倾倒大量工程渣土”“中石化环城西路加油站东南边,池塘周边堆放大量渣土和建筑垃圾,塘面淤泥严重”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宜秀区大龙山镇(新材料产业园)废弃山塘内有建筑垃圾堆放;
(二)环城西路段老潘电焊钣金店门前有废弃砖块和渣土堆积;
(三)大龙山镇“中交商砼”南侧山塘内被倾倒大量工程渣土;
(四)中石化环城西路加油站东南边,池塘周边堆放大量渣土和建筑垃圾,塘面淤泥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宜秀区委、宜秀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
问题一:对堆存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封闭式管理,封闭出入口、安装监控。
问题二:清除堆放的废弃砖块和渣土;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生态修复;区城管局和社区加强该点位的巡查巩固整治成效。
问题三:完成垃圾分类处置与场地生态修复;清除掺杂的生活及装潢垃圾;对保留的工程渣土进行平整并复绿还林。
问题四:对池塘清淤治理与砂石料规范清运;区城管局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回潮。
四、目标任务
问题一:对堆存建筑垃圾的规范化、封闭式管理;通过封闭出入口、安装监控等措施,杜绝新增偷倒行为,确保在项目启动前无扬尘、无新增环境问题,场地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问题二:彻底清除堆放的废弃砖块和渣土,并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生态修复;恢复该点位公共区域的整洁美观,杜绝垃圾占道现象,并通过加强巡查巩固整治成效。
问题三:完成垃圾分类处置与场地生态修复;彻底清除掺杂的生活及装潢垃圾,对保留的工程渣土进行平整并复绿还林,消除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生态。
问题四:全面改善池塘及周边水生态环境;完成池塘清淤治理与砂石料规范清运,实现水岸整洁,彻底解决该点位“脏乱差”问题,并通过加强监管防止问题回潮。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一:对出入口已封闭化管理,车辆不能自由进出;出入口已安装摄像头,加强常态化监管。
问题二:建筑渣土及其他垃圾已清运处置;该点位已复绿;城管局和社区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题三:倾倒点建筑垃圾中及掺杂的生活垃圾、装修装潢垃圾已进行清除;土地已平整复绿;日常有城管和社区巡查。
问题四:该点位坑塘清淤已完成;堆放的砂石料已移至安庆莲月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内;日常有城管和社区巡查。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庆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6-5881563。
邮箱:659958952@qq.com。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