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庆市公安局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费1095万元。安庆市公安局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预算6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0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990万元上升9.59%。2016年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核定公务用车342辆,2017年公务用车数量没有变化。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在2016年车辆定额保障编制数164辆的基础上,考虑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在核定公务用车342辆范围内进行了适当增加;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应急机要和公安执勤执法工作。费用支出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以期全力保障公安日常工作任务、出差、防暴处突、武装巡逻、远程拉练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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