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我市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服务水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市局决定在全市户政窗口开展居民身份证照片“满意拍”服务,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群众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在户政窗口采集照片时,工作人员应提醒其查看照片是否满意。群众对照片不满意的,应当予以重拍。
二、在办事群众较少,不影响正常办公的情况下,可多次重拍,尽量让其满意。在等待群众较多的情况下,可一次连续拍摄3张照片,由申请人从中择优选定。3张照片均不满意的,可再重拍一次,由申请人从6张照片中选择。
各地要将本通知及时传达至全市户政窗口,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确保此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安庆市公安局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