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明月矿山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因你公司爆破作业人员、民爆物品专用仓库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的资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的。”以及《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8.1.5.1规定:“县级及以上地方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资质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按照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或发生重大及以上爆破作业责任事故的,应书面告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签发公安机关。”现经市公安局复核,决定依法撤销你公司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庆市人民政府或安徽省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庆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