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望江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将任后监督作为行使人事任免权的自然延伸和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制度+评议+整改+运用”的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不仅压实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更有效推动了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过去,地方人大对任命干部的监督往往存在“重任命、轻监督”的现象。为打破这一困局,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制度先行,把“任后监督”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2022年以来,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修订完善人事任免办法、宪法宣誓制度及任后监督实施细则,构建起“事前有规范、事中有流程、事后有反馈”的制度闭环。
为确保监督不走过场,评议内容被精准锁定在遵守宪法法律、落实县委决策、执行人大决议、办理代表建议、勤政廉政建设及部门履职六大维度。数据显示,本届以来,该县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听取审议县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报告,书面审议任职满一年的被任命人员述职报告183份,实现了任后监督对象的全覆盖。
“述职评议不是‘表扬信’,而是‘体检单’。”望江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任后监督工作中,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让监督“长牙”、让评议“带电”。
调研环节突出一个“深”字。评议前,县人大常委会成立高规格领导小组,下设2至3个专项工作组。工作组不打招呼、直插一线,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一个月的“深蹲式”调研。
评议环节突出一个“实”字。在2025年对县民政局局长的评议中,该县人大常委会精准指出了政策落实精准度不高、养老服务供给不均衡等四大短板;在对县农业农村局的评议中,直指其在破解农业发展瓶颈、创新产业模式上的不足,为部门整改指明了方向。
整改环节突出一个“严”字。建立“交办—督办—报告—测评”的闭环机制,真正将监督效能转化为发展实效。
“干得好不好,代表说了算;用不用得准,评议结果作参考。”望江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把结果运用作为任后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健全评议结果与干部管理监督衔接机制,及时将评议情况向县委报告,并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通报。这一举措打破了人大监督与党委组织部门考核的壁垒,使评议结果成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真正树立了“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全媒体记者 管炜/文 通讯员 任育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