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公安交警五一期间在全市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对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定期公开曝光,全力护航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姓名:叶**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潜山市八一路
酒精含量:39mg/100ml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2)姓名:秦**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大观区龙隔圩路
酒精含量:56mg/100ml
姓名:董**
查获时间:2026年5月2日
查获地点:迎江区新河路
酒精含量:150mg/100ml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4)姓名:方**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宜秀区迎宾东路
酒精含量:58mg/100ml
姓名:柯**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望江县望江大道
酒精含量:57mg/100ml
姓名:林**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岳西县中关镇
酒精含量:25mg/100ml
姓名:梅**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岳西县318国道
酒精含量:103mg/100ml
姓名:石**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宿松县许岭镇
酒精含量:53mg/100ml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9)姓名:王**
查获时间:2026年5月2日
查获地点:迎江区新河路
酒精含量:110mg/100ml
姓名:张**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望江县雷池镇
酒精含量:27mg/100ml
姓名:江**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大观区市府路
酒精含量:54mg/100ml
姓名:方**
查获时间:2026年5月3日
查获地点:桐城市济宁线
酒精含量:21mg/100ml
姓名:梁**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怀宁县高河镇
酒精含量:28.8mg/100ml
姓名:张**
查获时间:2026年5月3日
查获地点:桐城市济宁线
酒精含量:21mg/100ml
酒驾醉驾承担的后果
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醉驾标准
饮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