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26项问题涉及宜秀区部分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庆市推动城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到位,市区仍有39个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其中涉及宜秀区企事业单位5家,即“安庆市技师学院、原看守所、英德利汽车城、肖坑工业园、光彩大市场(四期)”。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宜秀区委、宜秀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企事业单位明确责任,强化举措,全面开展内部雨污管网排查检测。
2.坚持水体治理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围绕排查检测发现的雨污管网问题,采取分类治理的方式,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3.积极履行政府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督促并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内部排水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四、目标任务
完成区内5家企事业单位雨污分流改造。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分别完成内部雨污管网排查检测,并围绕排查发现的雨污管网问题制定出台对应的整改措施。
2.安庆市技师学院、英德利汽车城、肖坑工业园、光彩大市场(四期)分别采取对应工程措施完成内部雨污管网问题整改;原看守所通过加强内部排水管理,完善内部污水定期外运等处置工作,确保雨污分流彻底、排水畅通。现涉及宜秀区5家企事业单位已完成整改并经市污水综合治理工作专班验收合格。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庆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56-5881563
电子邮箱: aqcgj5221676@163.com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