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截至2024年3月底,安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3.53%,居全省倒数第二,较全省平均水平低9.27个百分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截至2024年3月底,安庆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3.53%,居全省倒数第二,较全省平均水平低9.27个百分点。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宜秀区委、宜秀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制定 2025 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合理安排、梯次推进治理工作。
2.各县(市、区)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原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农村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接合部、发展旅游地区等为重点,以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处理为导向,优先选择低成本、易维护、高效率的治理方式,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3.对于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建设等,已达到“三基本”等评判标准但未纳入年度治理计划的行政村,经各县(市、区)认定后纳入完成治理行政村清单。
四、目标任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过 45%。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宜秀区共47个涉农行政村(社区)。2021年,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三个方案意见的函》文件要求,宜秀区被定性为正常推进区,要求到2025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5%(16)个。截至目前,宜秀区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行政村(社区)3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8%。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6-5256152
电子邮箱:aqtrk5256120@163.com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