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利用网络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打击,同时延伸履职、系统施策,以“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织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防护网,让法治既有雷霆力度,亦含守护温度。
2021年至2023年间,52名中小学生遭受威胁恐吓,累计被骗取250余万元。这不仅是一场财产侵害,更给正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孩子们造成了深重的心理阴影。当案件进入检察机关视野,一场关乎惩戒犯罪、修复伤害、预防再犯的综合性司法保护行动全面展开。
网络设陷:虚拟身份背后的真实伤害
2021年下半年起,杨某某等人结成犯罪团伙,将目标锁定在全国各地的中小学生。该组织分工明确、链条清晰:杨某某负责整体策划、购买作案工具并组织资金流转;陈某甲等三人具体实施诈骗与敲诈;李某某则负责赃款变现及“引流”。
他们先是冒充明星本人QQ接触未成年人,再以“侵犯隐私”“涉嫌违法”等话术施加压力,最终冒充公安机关、法院工作人员或律师,以“立案调查”“追究法律责任”等名义进行恐吓,逼迫未成年人通过扫码转账。案件造成经济损失高达252万余元,更导致部分孩子产生焦虑、恐惧等心理问题,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引导侦查:精准办案筑牢证据防线
面对网络犯罪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夯实案件基础。
针对该案涉案人员固定、分工明确、持续作案等特点,检察机关引导侦查机关重点收集组织架构、犯罪预谋、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证据,依法认定该团伙为有组织犯罪,为从严惩处奠定基础。
面对辩护方提出的犯罪事实关联性质疑,检察机关强化电子数据审查,通过对QQ聊天记录、资金流水、登录IP等数据的交叉比对与时空关联分析,清晰构建起52名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证据锁链,确保每笔事实证据确实、充分。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追查资金流向,查明赃款转移路径,并积极督促退赃退赔。在提出量刑建议时,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悔罪表现,实现区别对待、罚当其罪。
系统治理:从“惩已然”到“防未然”
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司法惩戒,2025年4月,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将目光投向更深层次的源头治理与系统防护,向多家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综合治理:
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网络社交平台实名制落实不严、涉未成年人交易风险预警机制缺失等问题,依法向网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高危交易实时预警与干预机制”,督促平台切实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体责任。
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环境专项清理行动,聚焦虚假宣传、不良诱导、网络欺凌等突出问题,清理有害信息,查处违规账号,营造清朗空间。
牵头建立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机制,形成打击治理合力。同时,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等形式,提升学生网络素养与自护能力,并指导家长加强日常监督与沟通,构建家庭、学校、司法、社会“四位一体”的保护格局。
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杨某某等五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不等刑罚。判决不仅彰显了司法威严,更传递出坚决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侵害的清晰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