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规定,安庆市公安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国家、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确定我市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组织实施全市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重大治安案件。
(三)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出入境管理和边防检查工作;指导基层治安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全市保安和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消防工作。
(五)做好治安巡逻防暴工作,依法处置全市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
(六)依法管理全市城乡道路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管理、驾驶员教育管理、交通科技以及交通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设置与管理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负责全市的禁毒工作。
(八)组织实施来我市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研究制定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方案,组织全市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性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现代化装备及行政财务等后勤保障和财务审计工作。
(十一)牵头开展全市“110"报警服务社会联动工作。
(十二)规划和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市公安机关宣传、教育、培训、优抚、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
(十三)研究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四)指导和协调管理林业部门公安业务工作。
(十五)协助上级消防机关管理消防部队。
(十六)承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安庆市公安局由12个内设机构、17个直属机构、6个派出机构组成,安庆市公安局为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全局编制数1898人,2015年元月份,局本级(不含特警支队、交警支队)在职1256人、离休15人、退休348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实现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具体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
1、持续开展守护平安系列行动,着力打击非法集资、恶意欠薪欠贷等经济犯罪,着力整治黑拐枪、盗骗抢、黄赌毒等问题。
2、大力推进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网格化动态巡防机制,构建警务一体化、扁平化、实战化平台,强化突发案事件的应急处置。
3、积极打造民生警务,严格公共安全监管,深入实施居住证等户籍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城乡社区警务,完善便民服务机制,让群众办事更省心、更放心、更舒心。
4、深入推进“天网工程”二期建设,开展全警大练兵大比武,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
四、安庆市公安局收支预算安排
安庆市公安局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13509.05万元,全部为财政补助收入,支出预算13509.05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2293.0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216.05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公安工作任务、公安发展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10544.19万元,占7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4.18万元,占11.65%;医疗卫生支出643.54万元,占4.76%;住房保障支出747.14万元,占5.54%。
附件:
1.安庆市公安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安庆市公安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算表
3.安庆市公安局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算表
4.安庆市公安局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安庆市公安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