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宜政办发[2010]37号)精神,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三)分析、研究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及预防工作。
(四)负责全市高速交通秩序。
(五)依照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车辆注册登记、牌证发放、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核、发证。
(六)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及交通安全的影响评价,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道路交通开展综合治理。
(七)负责全市交通安全管理的网络建设与管理以及全市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八)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九)组织指导全市交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11个内设科室、车管所、4个城区大队、5个高速大队组成,为财政全额供给行政单位。编制数376人,2015年元月份,在职人员357人、退休人员44人。交通协管员220人、辅助性聘用人员230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支队重点开展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防事故、保安全,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取得新突破。
1、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强化运输安全源头监管。
3、强化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管理。
4、强化农村等地区交通安全管理。
(二)严执法、保秩序,全面推动路面通行效率取得新突破。
1、提升市区(县城)通行能力。
2、打造“畅行高速、平安高速”。
3、建立国省干线安全防控网。
(三)强科技、提警务,全面推动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1、加快交通指挥中心建设。
2、加快车驾管监管系统建设。
3、加快城市(县城)交通科技建设及应用。
4、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应用。
(四)广宣传、推服务,全面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突破。
1、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
2、全面推进交通管理便民服务。
3、全面推进矛盾化解和信访稳控。
(五)抓队伍、提素质,全面推动队伍规范化取得新突破。
1、用足用好法律,严格规范执法。
2、配全配强班子,筑牢中坚力量。
3、抓紧抓牢队伍,树立队伍形象。
4、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品牌所队。
四、2015年财政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5年度可支配收入8063.2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8063.27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300.3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3762.94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公安交通管理发展支出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公共安全支出7493.42万元,占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55万元,占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79万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208.51万元,占2.6%。
附件:1.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3.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4.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