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分局、有关支队、部门:
夏季已至,天气逐渐炎热,暑假期间青少年儿童野外戏水活动不断增加,溺水危险隐患较大,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高风险期。自5月份以来,我市桐城、怀宁、潜山、望江、宿松等地已相继发生多起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5.27”会议和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公安厅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市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部署,提高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认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公安工作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暑假期间也是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对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有关工作精神,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出发,将此项工作作为夏秋治安防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部署,加大协调工作力度,认真梳理本地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并积极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引起党委、政府的充分重视,加大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支持,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加强防范巡逻,及时有效预防溺水事故发生。各地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全市治安系统治安隐患大排查工作,会同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全面排查辖区内河流、溪坑、池塘、江边和水坝的溺水隐患,在辖区内的重点水域、事故易发水域设立醒目安全防范标识。对于有权属主体的水域,各地要督促权属主体在水域附近设立醒目、易懂的安全警示标识;对于没有权属主体的水域,各地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由政府出资,协调水利部门及时设立标识,切实消除隐患。各地要加强重点水域的巡逻、驻守防范,加大对溺水事故隐患地区巡逻警力投入,同时协调乡、村两级组织,投入巡防人力和警示防范物力,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对重点区域采取“死看硬守”等措施,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协助配合,大力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各地要加强与学校、共青团、社区(村)居委会等单位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对辖区内青少年儿童和家长进行防范知识宣传,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宣传工作深入到社区、家庭。同时要重点突出农村地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与留守儿童的家长、老师、村组干部、临时监护人的沟通联络,定期走访辖区内留守儿童家庭,积极主动协调配合村委会开展宣传防范工作,真正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各地公安机关要结合入户走访群众工作,积极宣传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开展情况、青少年儿童溺水重大事故案例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重点内容,切实提高家长、青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救护能力。
四、完善应急机制,妥善处置青少年儿童溺水事件。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此类警情的各项准备,添置必要的救援器材,一旦接报落水求助等警情,确保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应急救援,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一旦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死亡事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当地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同步介入调查工作,判明性质。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及时疏导化解矛盾,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落实。各地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检查督导,要安排专门人员对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隐患或各项工作措施开展不到位的,要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各地公安机关接此通知后,请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情况于8月18日前报市局治安支队,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安庆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