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市质监站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春季大检查的通知

2017/03/06 1.6w 阅读 115 点赞

市区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站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发生,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经研究决定,我站决定对全市在建工程开展春季质量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质监站抽查抽测与执法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阶段(3月1日-10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全面开展工程资料和实体质量自查,及时纠正工程质量违规行为,消除各类工程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二)检查阶段(3月11日-20日)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质监站成立4个检查小组,站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随机抽取在建工程项目,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赴现场进行质量抽查抽测。

  (三)整改阶段(3月21日-31日)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针对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质量隐患,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落实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执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永久性标牌和质量责任信息档案的“两书一牌一档案”制度情况和工程质量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工程现场技术资料。重点检查施工、监理技术资料;

  (三)工程实体质量。重点对在建工程地基承载力、桩基检测、主要受力构件质量强度、高强钢筋应用、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等情况进行抽查、抽测。

  (四)原材料进场验收及见证取样复试情况。重点检查钢材、砌体材料、预拌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配件进场验收及取样复试情况,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等。

  四、检查要求

  (一)排查隐患,及时整改。各参建主体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质量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彻底整改。加强预控措施,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坚决遏制各种质量事故的发生。自查整改情况应建立台账备查。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检查组应高度重视此次春检工作,以维护群众利益、强化监管职责、提高质量水平为出发点,抓住节后开工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落实好检查工作。

  (三)分类处理,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和隐患,必须下达工程质量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要全部清场,其中影响结构安全的要对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影响使用功能的相关部位要返工重做;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要停工整改直至消除质量隐患,检查组和站监督科室要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违反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违反工程建设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对相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并报请市住房城乡建委进行行政处罚。各检查组务必提高认识,不走过场,要充分利用此次春检,全面掌握当前我市工程质量水平和薄弱环节,树立一批遵规担责、质量意识水平高的行业典范,同时要坚决处理惩戒一部分失信失责、管理失范、现场工程质量隐患多发的企业和个人。

  (四)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做到事先统一检查要求、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程序,严格检查、热情服务;要加强廉洁自律,对在检查中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建设工程质量春季大检查小组成员名单

    2.建设工程质量春季大检查检查用表


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7年3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