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石化安庆分公司:
2024年1月11日,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当日14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警范围为全市。当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已逐步好转,经专家会商研判,我市1月15日后空气质量整体趋于改善,满足《安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
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2024年1月15日10时起解除市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部门有序解除预警并做好相关工作。
安庆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