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全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示的通知
根据市教体局《关于开展评选<2019年安庆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按照如下标准评选表彰2019年度全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讲文明,守道德,树新风。
二、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组织、参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三、三级以上完成注册登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四、坚持在晨晚练点、健身活动站(点)直接指导群众科学健身两年以上经历,每年指导服务群众健身不少于150小时。
五、组织或参与各级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3次。
六、在技能指导、活动组织、器材维护、骨干培训或知识传授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深受群众好评。
经由各县(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和市级有关单项体育协会申报,并经审核,现对评选出的50名全市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市教体局群体科反映。
联系人:姚金萍
电 话:0556-55631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