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关于对冻结涉案资金进行返还的公告

2022/11/17 1.7w 阅读 143 点赞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 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我局立案的“饶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返还被害人饶某,现就该案资金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2年5月1日,被害人饶某被他人诱导至虚假平台参与炒股,被诈骗36万元。后我局根据被害人饶某被骗资金流向依法冻结以下账户:6217582000037041563(户名:胡某某,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人民南路支行),冻结涉案资金45221.08元。现被害人饶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由于被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饶某,经计算,拟定向被害人饶某返还金额共计17366.21元。涉及到与以上案件涉案账户的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反电诈中心办理。

特此公告。

( 宜秀公安反诈中心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学院路8号,电话:19155666110)

安庆市公安局宜秀分局

2022年11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