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宜秀区未按《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现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宜秀区未按《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建立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宜秀区委、宜秀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建立包括林业、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等为成员单位的湿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2.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加强湿地保护工作。
四、目标任务
建立完善《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湿地保护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宜秀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宜秀区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宜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地、湿地区域内拟实施项目审核工作的通知》;
2.宜秀区林业局会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在安庆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破罡湖实验区、大龙山风景名胜区、菜子湖国家湿地公园内制作安装自然保护地管控政策公示牌32块。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庆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6-5025263(市级监管部门电话)
电子邮箱:59247067@qq.com(市级监管部门邮箱)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