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对安庆市月山河(含石门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批复的请示》收悉。为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河湖划界存在问题整改,本次对宜秀区境内月山河(含石门湖)管理范围划定进行了复核。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安庆市月山河(含石门湖)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二、月山河(石门湖以上段)-月山河宜秀段的划界标准为堤防背水侧护堤地宽度10m,堤防长度0.79km,右岸岸线起讫地点为白鳍豚桥~石门湖港,外缘边界线总长度1.55km ;月山河(石门湖段)-石门湖左岸安庆市宜秀区段的划界标准为无堤段5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7.1m,左岸岸线起讫地点为石门湖港~宜秀大观交点,外缘边界线总长度3.03km。详细成果见附图附表。
三、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和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你局要按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林业、文旅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等相关工作。
附件:1.
安庆市月山河(石门湖以上段)-月山河宜秀段、月山河(石门湖段)-石门湖左岸安庆市宜秀区段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xls
2.
安庆市月山河(石门湖以上段)-月山河宜秀段管理范围划定示意图.pdf
3.
月山河(石门湖段)-石门湖左岸安庆市宜秀区段管理范围划定示意图.pdf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