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06/26 2.4k 阅读 202 点赞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区存在3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一)问题一百一十九

督察组抽查35家畜禽养殖企业,13家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涉及宜秀区3家,反馈问题分别是:

1.宜秀区大龙山镇祁明山养猪场无任何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目前暂停养殖,沼液等废弃物随意倾倒外环境,流至洪冲水库。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351毫克/升、氨氮15.3毫克/升、总磷3.67毫克/升。

2.伟山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养狗100头左右,羊70只左右,养殖场粪便处理措施未做到位,产生的污水直排外环境,取样监测显示,氨氮2.23毫克/升、总磷0.62毫克/升,为劣五类水体。

3.宜秀区白泽湖乡安庆安锋畜禽养殖有限公司毗邻先锋村小安村组居民居住区,多个养殖车间养殖废水未有效收集直排破罡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畜禽防疫药品废弃物未规范收集随意丢弃在湖岸边,运输车辆消毒冲洗水未有效收集在地面随处流淌直排外环境。

(二)问题一百二十三

宜秀区祁明山养猪场及伟山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周边环境;宜秀区安锋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废水及车辆冲洗水收集不到位,部分废水直排破罡湖。

二、整改实施主体

中共宜秀区委、宜秀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督促企业规范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有效收集处理污染物。

2.对安锋畜禽养殖公司直排破罡湖的2处养殖废水管道进行封堵,杜绝粪污溢出。

3.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养殖粪污“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未端利用”等措施进行治理利用;定点冲洗车辆,规范冲洗水收集处理。

四、目标任务

1.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粪污有效处置。

2.养殖废水有效收集处理,杜绝直排。

五、完成时限

2025年6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祁明山户:祁明山户一栋猪舍前期养猪30头,自2023年生猪出栏后一直未补栏仔猪,目前处于闲置状态。镇村组织人员、机械对地表污物及堆沤餐厨物进行全面清除后撒布生石灰,6月9日,委托区生环分局招标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安徽卓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户地表径流至洪冲水库入口处水体取样,6月11日,检测报告显示,化学需氧量15.6毫克/升、氨氮0.092毫克/升、总磷0.04毫克/升,检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Ⅲ类)要求。

2.周伟山户:周伟山户已按照《宜秀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方案》中的粪污处理方式建设三格式化粪池,且该户已停养山羊,100多只收容犬粪便全量收集入池发酵处理。附近小水坑作为菜地浇灌用积水塘,无污染水流入。采样检测显示,氨氮0.272毫克/升、总磷0.30毫克/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要求。

3.安庆安锋畜禽养殖有限公司:2024年10月已对排向破罡湖的2处养殖废水管道实施永久封堵,养殖废水经储液池和四级氧化塘处理后排至内圩藕田;该公司与白泽湖乡卫生院签订协议,委托其代为集中收集处置畜禽防疫药品废弃物;该公司在厂区2公里外新建专用洗车点,配套三格式化粪池收集净化运输车辆消毒冲洗污水。经多次现场查看,该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得到有效整改。

如对以上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安庆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6-5701968

电子邮箱:aqsxmk@163.com


2025年6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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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