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分局、支队、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全面开展“四项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基础信息化对提升公安机关警务效能和战斗力的引领支撑作用,激发基层广大民警科技信息化应用的积极性和创新活力,公安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评选工作。现将遴选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围绕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聚焦实战需求,以提高公安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为核心,广泛组织基层民警开展各警种信息化应用技战法、工作法研究与应用,大力开展技术、装备、工具、软件方面的研究开发和小改进、小革新,促进信息化与基层基础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基层基础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精确打击、快速反应、立体防范、便捷高效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方向
1、基础信息化。情报信息采集、研判、共享和信息化深度应用;公安机关发现处置、落地查证、侦查打击、防范控制、分析预警、进攻反制;业务工作流程、数据处理和信息分类优化;日常警务工作与科技信息化的融合应用;视频管理与技术应用。
2、警务实战化。侦查手段与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公安机关立体防控、社会管理、指挥处置、勤务模式效能的改进与提升;反恐怖斗争与精确打击。
3、执法规范化。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健全执法标准,完善执法流程,细化操作规范,强化执法监督。
4、队伍正规化。利用信息化实施绩效考核和队伍管理,提升管理效能,降低工作成本;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工作水平。
三、申报要求
1、各单位作为推荐组织单位,按照成果类型,组织开展项目推荐工作,市局对申报项目择优遴选报至省厅参加评选。
2、公安基层技术革新奖尊重公安基层首创,各推荐项目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必须为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不得与企业、院校联合申报,且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5人。
3、项目要体现立足岗位、自主创新和自发性,原则上不能为科研项目或统一组织部署开发的建设项目。成果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实践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4、涉密项目应注意保密,单独组织评审和上报材料,但必须填写可以公开的项目名称。
四、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请使用“基层技术革新奖申报系统(制作版)”,对照“帮助”菜单中的“填写上报说明”,填写、编辑、导出并打印《申报书》。“基层技术革新奖申报系统(制作版)”请从公安网“ftp://ftp.gat.ah/基层技术革新专栏”下载。
2、成果照片(5张)、典型案例(2个)、应用证明和评价认可材料为必备附件材料。典型案例和应用证明由公安机关基层或一线单位出具,需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典型案例需注明发生时间、地点、事由,要突出体现革新成果在提高公安机关警务效能和实战能力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应用证明中要注明开发或形成时间、应用时间、应用单位、应用程度、应用效果等内容。评价认可材料由市局统一出具,从应用时间、应用成效、应用程度、推广前景、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认可。
3、各单位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以县(市)局、分局、支队为单位统一收集汇总,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务必于2015年5月29日前报送至市局科技信通科,导出数据文件上传至公安网。联系人:王治、平静,联系电话:5292020、5292005。
五、相关要求
1、根据省厅要求,该工作已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局将加大分值开展相应考核。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基层技术革新工作情况,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优秀科技成果,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安庆市公安局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