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分局、有关支队:
为做好2015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深化“护校安园”行动,严防各类伤害学生和儿童的案事件发生,确保新学期我市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防止麻痹松懈思想。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市局部署,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了我市校园及周边治安总体平稳。但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工作不容松懈。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面临的严峻安全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强组织部署,密切与综治、教育等部门协作联动,进一步深化“护校安园”行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二、深化检查,切实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各地要在新学期开学前后,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等国家标准,在前期校园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查找安防隐患和薄弱环节。
三、严密防控,落实校园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落实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加强校园警务室、治安岗亭建设,强化校园及周边巡逻守护。各地公安机关要有效整合警力资源,科学调整勤务部署,综合统筹治安、巡特警、交警等部门民警、辅警,在上、放学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开展巡逻防控,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秩序,最大限度地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和交通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
四、教育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开学后,各地要组织校园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责任民警,分别深入辖区每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1次以上法制安全教育,指导校园开展1次以上针对校园暴力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地震、火灾或校车事故等的防范处置或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抵御不法侵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安庆市公安局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