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园区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安庆高新区试行封闭化管理。特此公告如下:
一、安庆高新区封闭化管理
(一)封闭范围: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11.73平方公里(见附图1),即丁香路以南、袁柏路以北、环湖西路以东和茅清路以西围合区域,包含环城西路(丁香路—袁柏路)主干道的双向外侧车道及辅道。
(二)封闭化管理要求:1、园区内门岗全封闭区,严禁非园区企业车辆(含机动车、非机动车,下同)进入,严禁非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建设工程车进入。园区内部车辆通过向安庆高新区封闭化管理中心申请录入车牌信息系统后自动识别进出,外来办事车辆发放临时通行证方可入园。2、进入园区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建设工程车需提前申报录入道闸系统,方可进入园区通行路线。严禁从环城西路南北入口进出,但可通过腈北路、环城西路环湖西路西路口和丁香路霞虹路路口进出。3、园区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
二、环城西路封闭化管理
环城西路(丁香路—袁柏路)主干道现有双向八车道的中间六车道通行过境车辆,最外侧的主干道和辅道通行进出园区的车辆(附图2)。
三、丁香路改造施工期间,园区皇冠路道闸开放,城区通往山口乡、望江县方向的车辆,可由皇冠路进入环城西路通行,待丁香路改造施工结束后,皇冠路恢复封闭管理。
四、对违反封闭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和交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安庆高新区封闭化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56-5177990,0556-5177980。
安庆高新区管委 会安庆市公安局
安庆市交通运输局 安庆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