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21年4月15日至5月25日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举报受理对象
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结合单位的特点和规律,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纠正政治偏差。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设置征求意见箱和电子邮箱,开通信访联系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 征求意见箱: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交警支队以及迎江、大观、宜秀、经开、高新、机场分局大门口。
(二) 电子邮箱:aqdyxcz@163.com;
(三) 联系电话:1550508568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