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潜山市王河镇一女子因妨害公务罪被潜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
2018年8月10日,潜山市公安局王河派出所接报警称,王河镇女子张某将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及选票箱锁在家中,不让离开。接到报警后,王河派出所民辅警及时处警。
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要求张某将其家门打开让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把选票箱取走,但是遭到张某拒绝并将自家院子大门上锁,处警民警在制止张某上锁时,张某用拳头殴打民警胸部。为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民警口头传唤张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传唤过程中,遭到张某反抗,其采取撕咬、殴打的方式导致民辅警脸部、手臂等部门不同程度受伤。
案件发生后,潜山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一体化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机制,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固定证据。同时安排负伤民辅警到医院进行治疗。当日,张凤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潜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吴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