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岳西县公安局菖蒲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一名跳河轻生青年,挽回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当晚9时许,菖蒲派出所正在组织开展“清风1号”行动,突然接群众报警称:在菖蒲镇大河中有人跳河落水,请求救助。接警后,民警闻警而动,快速赶至现场。
现场位于菖蒲镇大桥下,此处河道复杂,由于当日下午下了长达数小时的暴雨,导致河水浑浊湍急。民警经过搜寻发现落水青年淹没在河中间,很快就要被冲入拦河坝下游深水区,情况十分危险。处警民辅警当即顾不上个人安危,纷纷跳入齐胸深的河水,由于河水湍急,民辅警无法站立,只得连游带划扑向青年将其拉起,但其挣扎着继续往水里钻。民警一边安抚其情绪,一边合力将其控制,最终将其就近拖上河滩。上岸后该男子情绪仍然激动异常,继续拿石头砸自己的头来自残,民警只得使用警绳对该青年进行约束。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青年男子才逐渐冷静下来说出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该青年为菖蒲镇菖蒲村居民王某,酒后因琐事与父母发生吵架,一时冲动遂跳河轻生。得知这一情况后,民警将王某带到菖蒲村村委会,会同村委会及其家人耐心劝导王某,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王某也认识到自己因一时冲动的轻生行为过于莽撞,同时表示自己也会认真反思自身问题,最终,王某一家三口在相互搀扶之下回家。
(来源:中国警察网 作者:曹育华 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