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8月30日,陈某某被太湖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未过多久,民警在对案件进一步深挖过程中,发现陈某某属于“以贩养吸”,曾多次贩卖毒品给他人。9月12日上午,陈某某拘留期满被太湖县公安局民警送到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
2019年8月,太湖县公安局民警在侦办一起毒品案件过程中发现陈某某有购买毒品“冰毒”用于吸食的行为。8月30日,陈某某被抓获,经人体毒品尿样检测,呈阳性,太湖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在拘留期间,办案民警经调查:发现其在6至8月间,曾多次贩卖毒品“冰毒”给他人吸食。待陈某某行政拘留期满,太湖县公安局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来源:安庆公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