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17时20分,太湖县公安局刘畈派出所接110指令称:一辆卡车在刘畈村潘屋组路段突发火灾,请处置。接到指令后,刘畈派出所所长阳前锋带领民警、辅警,驾驶消防车立即出警。
据了解得知,下午5时许,一辆满载砂石的卡车在行驶中,突然发出一声巨响,轮胎爆炸后,右后轮迅速起火,火势很大,现场浓烟滚滚,驾驶员用车载灭火器根本无法控制。民警一面疏散围观群众,一面铺设水带展开救援。
经过二十分钟的紧张战斗,终将明火扑灭。由于救援及时,现场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至最低限度,驾驶员连声道谢。
来源:太湖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