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是用于企业之间资金往来的,但是有些人却用它做起了“买卖”用自己的身份证申办营业执照、注册对公账户然后卖给他人以此牟利,这波看似“稳赚不赔”的交易背后很可能让不法分子利用对公账户营业执照从事诈骗活动,让受害群众防不胜防。
近日,潜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1名非法买卖对公账户犯罪嫌疑人,斩断一条为电信网络诈骗上游提供支持的“黑灰产业链”。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郭某军2019年在潜山、怀宁等地一共办理了八套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和U盾、手机卡,后将以上物品卖出,共非法获利两千余元。犯罪分子利用郭某军的对公账户为网络诈骗及网络赌博等犯罪进行资金转移,涉及金额近千万。目前该犯罪嫌疑人郭某军已被潜山市公安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
买卖对公账户的后果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联合发文,对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卡或企业银行账户的个人联合实施惩戒。措施包括:
一、将相关人员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将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货款和信用卡申请。
二、5年内暂停相关人员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
三、银行和支付机构5年内不得为相关个人新开账户。即相关人员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立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收发红包和转账功能等等,惩戒期满申请开户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或企业账户,除了被记入个人征信报告和5年内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及支付业务外,还可能涉嫌我国《刑法》犯罪。
警方提示
1、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对公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和对公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
2、切莫以身试法。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涉嫌违法犯罪,切莫贪图小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主动举报犯罪。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和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