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20时许,岳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城区开展酒驾查处统一行动。
行动中查获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涉嫌酒驾,现场经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胡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民警查询后发现胡某未取得有效证件,询问后得知,摩托车是胡某朋友汪某所有,随即民警传唤汪某到案。
经过调查发现,汪某准驾车型为“C1”证,该二轮摩托车号牌是汪某在网上购买,并自行安装的。案发当晚,胡某向汪某借用该辆摩托车上路行驶被交警查处。民警又通过该车辆行驶轨迹发现24日当天,汪某同样驾驶该车上路行驶。
目前,胡某因涉嫌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汪某因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驾驶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5500元,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其驾驶证记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