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查明男子吴某交通违法行为后,依法对吴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未年审摩托车等4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
11月10日晚,吴某在家里喝了一杯白酒后,见天色已晚,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皖HXY***两轮摩托车沿范毛路由东向西行驶,前往前方超市购买香烟,不料,路遇交警在此设点缉查交通违法行为。吴某躲避不及,被缉查交警拦下。民警在检查吴某证件时,闻到了吴某身上飘来的酒味,疑似饮酒,遂对其进行便携式呼吸酒精检测仪检测,吹气数据显示吴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58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11月24日,桐城交管部门传唤吴某作进一步调查,民警发现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且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
目前,吴某因涉嫌4项违法行为已被桐城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