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烟经营
必须取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否则将会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但在金钱利益面前
仍有人选择铤而走险
2023年来,桐城市公安局深入开展各类整顿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

2023年10月1日,桐城市烟草专卖局向警方移交了一起非法经营烟草案件,一名桐城籍男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烟草,涉案金额较大。

获此线索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取证、线索核查工作,并快速锁定了涉案犯罪嫌疑人齐某某,将其一举抓获,现场查获涉案卷烟166条,涉案金额高达17万余元。

到案后,齐某某对自己非法销售烟草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齐某某交代,2022年9月份至今,其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范岗镇内收购香烟送往合肥市自家经营的商店内进行销售。
目前,犯罪嫌疑人齐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烟草乃国家专卖品,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和准运证,因一时贪念铤而走险,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即使卖的是真品卷烟,也可能获罪,将会受到相应的行政或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