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指导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7年度安徽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标兵个人的通报》,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汪玉枝被授予“安徽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荣誉称号,全省公安系统共有2人,我市只有1人获此殊荣。
汪玉枝同志在车管所业务受理岗位,始终秉承“规范是生命、服务是灵魂”的思想理念,带领业务受理科一班人规范工作流程、创新便民方式、推行微笑服务,全力打造以民为本的规范型、服务型、创新型团队,受到前来办理业务的广大驾驶人一致好评。她本人于2014年至2016年度连续3年被市局评为“优质文明服务之星”,2016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