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府法[2017]24号)要求,市物价局组织开展了2013-2016年有关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现将2013-2016年废止文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物价局2013-2016年废止文件163份。具体废止文件见附件。
二、附件所列的文件废止后,按规定不再具有执行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市物价局已经明文废止的文件作为执收依据。
三、市物价局相关文件废止后,如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执行,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一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安庆市物价局
2017年8月30日
市物价局2013-2016年废止文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