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庆市物价局关于废止2013-2016年有关文件的公告

2017/08/29 1.7w 阅读 321 点赞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宜府法[2017]24号)要求,市物价局组织开展了2013-2016年有关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现将2013-2016年废止文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物价局2013-2016年废止文件163份。具体废止文件见附件。

二、附件所列的文件废止后,按规定不再具有执行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以市物价局已经明文废止的文件作为执收依据。

三、市物价局相关文件废止后,如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执行,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一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市物价局2013-2016年废止文件表xls


安庆市物价局

2017年8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