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宜政办秘[2019]34号)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确保新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服务广大参保人员,市医保信息系统将于2019年6月30日18:00至7月1日6:00进行系统调试并停止服务,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房将暂停刷卡和购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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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