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依法惩处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告知书

2021/01/13 1.1w 阅读 247 点赞

安庆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

守护好老百姓的“救命钱”是医保部门的神圣职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斩断黑手,重拳出击,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期,媒体曝光的太和骗保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医保部门必须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坚决制止,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禁参保人出借、协助他人冒用医保凭证(包括社会保障卡和电子医保凭证)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参保人违反本条的由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参保人及医药机构利用医保基金购买药品和医用耗材变卖套现。

参保人及医药机构违反本条的由医疗保障部门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人住院。

违规的定点机构由医保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性质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将移交卫健、市场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采取挂床、协助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或协助冒名顶替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

违规的定点机构及医务人员由医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予以处理;性质恶劣或后果严重的,将移交卫健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禁定点药店利用医保凭证套刷现金或诱导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购买化妆品、生活日用品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违规的定点药店由医保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暂停医保定点服务或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556-5574480,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利用电话、网站等多种形式举报欺诈骗保线索,并按《安庆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并保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特此通告。

安庆市医疗保障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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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