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安庆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2021/07/26 1.8w 阅读 548 点赞

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根据《安庆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26日14时将防汛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受台风“烟花”影响,7月26日-29日,我市风力4-5级,水面阵风可达7-8级,并伴有雷阵雨,雨量分布不均,累计雨量30-60毫米,大别山区60-100毫米,其中江淮分水岭以北可达100-150毫米。

市防指要求,各地各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按照职责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水情、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强化防汛防台风会商研判和监测预报,科学合理调度水利工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级责任人要靠前指挥,重点做好中小河流堤防、大中小水库、尾矿库等巡堤查险和地质灾害点防范、城镇及圩区内涝抢排工作。

要适时关闭影响区域景区景点,停止户外活动、室外高空作业,提前转移受影响区域内群众。要加强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准备,确保抢险队伍物资能及时到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各类信息传达通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全媒体记者 杨一 通讯员 刘向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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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