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公安局,市局各分局,支队、机关各部门:
为深切缅怀革命烈士的光辉业绩,祭奠烈士英灵、学习英烈精神,弘扬革命传统,市局号召全市公安机关在清明期间广泛开展缅怀英烈活动。各县(市)分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网上网下形式多样的缅怀活动,尤其要组织好缅怀公安英烈、关怀公安英烈家属等活动。现将市局集中缅怀英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4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0:30
二、地点
市烈士陵园
三、缅怀英烈的仪式
(1)主持人行鞠躬礼,宣布仪式开始
(2)奏唱国歌
(3)奏《献花曲》,特警向纪念碑敬献花篮(圈)
(4)局领导整理花篮(圈)缎带
(5)向烈士行三鞠躬礼
(6)新警代表发言
(7)领导致辞
(8)瞻仰烈士纪念碑
四、参加人员
1、局领导;
2、市局各部门警种1名负责人;
3、警校在训学员100人。
五、有关要求
1、参加人员着春秋常服,系领带,戴警帽。
2、市局各部门警种负责人于8时20分在市局办公楼前集中统一乘车,8时30分准时出发;请警保处做好车辆(一辆大巴)保障工作,交警支队做好烈士陵园周边道路疏导工作。
3、4月4日前,各县(市)分局组织开展缅怀英烈活动的情况及时报市局组织宣传科。
4、请市局各部门警种于3月31日(周四)上午12时前将参加活动的负责人名单通过协同办公报送至市局组织宣传科。
安庆市公安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