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公安局报废资产处置竞价公告
安庆市公安局现有一批报废固定资产待处置,特向社会发布处置竞价公告,竞价须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安庆市公安局原九成分局计算机、打印机、热水器、空调、电视机、沙发、单人床等共计77件(套)固定资产(详见附件1《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公开处置。该批资产为报废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买人现场实地踏勘为准。
安庆信德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信德评报字〔2026〕第49号《资产评估报告》,报废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3285.00元。
二、竞价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社会团体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三、竞买流程
1.意向竞买人需先进行报名登记,并于2026年8月25日上午12:00前发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版)至电子邮箱:imagawa.451@foxmail.com或报送纸质版至安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科。注:竞买人在提交资质证明资料时,需附带以下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委托参与竞价的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竞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竞买申请书(附件3)加盖公章。
2.经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后,将通知符合资质要求的竞买人实地踏勘转让标的。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竞买人应在本公告现场踏勘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权属关系和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凡登记的意向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数量、重量、体积、面积等,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转让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8月26日-2026年8月27日工作时间。
地点:安庆市公安局九成分局
联系人:陈警官 19909669242
3.竞买方进行报价及开标。
本项目标的竞买报价最低限价为人民币叁仟贰佰捌拾伍元整(¥3285.00)。
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需包含《报价函》(附件4)与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纸质版原件),报价文件须密封(加盖骑缝章),内容无涂改。本单位相关人员及各竞买人现场拆封报价文件,以“最高报价者得”原则确定成交人,若出现最高报价者有2个及以上的,由相同的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报价者竞得。
开标时间:2026年9月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安庆市公安局西二楼会议室
联 系 人:胡警官 0556-5292147
四、结果公布
中标结果将于竞价现场进行公布。
五、其他说明
1.成交人应于《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于《资产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安庆市公安局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我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报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处理。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处置工作须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2.竞买人的报价应包含处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资的拆解、搬运、安全防护(含信息安全)、处置等费用,不得因人工、清理、恢复或其他问题降低成交价或要求补偿。
3.拆除、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损失、风险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4.安全及环保:自标的物移交之日起,竞买的标的物处置的安全、环保责任由受让人全部承担,拆除过程满足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要求。受让人对拆除范围以外的建筑(构)物、设备等造成损坏的,受让人按实赔偿损失。成交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环保等法律法规,造成环境危害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5.成交单位在拆解、搬运完成后要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恢复原貌。
6.标的整体转让。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竞买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察,一经递交《报价函》,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察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特别提示: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
8.其它未尽事宜可进行电话咨询,联系人:王警官,电话0556-5292079。
安庆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8日
附件1 资产评估报告.pdf
附件2 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 竞买申请书.docx
附件4 报价函.docx
附件5 成交确认书.docx
附件6 资产转让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