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安庆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涉及4家医药机构
详情如下:
根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七十五条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解除安庆市华园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海口镇分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具体名单见附件)。自协议解除之日起,下列零售药店不再承担医疗保障定点相关职责,参保人员在下列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再予以支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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