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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的通告

2025/12/29 1.4w 阅读 462 点赞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望江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望江县城区北环路以南,G35(G347和G35交叉口至肖郭线段)接肖郭线接东环路至同马大堤以西,南环路以北,同马大堤至东隔堤堤顶公路(情人坝)接西环路以东,望吉路至吉水公交车站两侧和宝塔河东大堤闭合区域(含闭合区域外周边已建成居民小区)、经济开发区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


二、在禁止区域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焚烧香纸冥币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四、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望江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和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区域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香纸冥币。

五、鼓励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的行为,并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城市管理局12319;县应急管理局0556-7157562。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望江县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1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望江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