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就近办、一次办”,安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宜秀区分中心已进驻宜秀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起正式对外提供不动产登记有关服务。
二、进驻事项
见附件。
三、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办公地址
安庆市宜秀区中山大道与文苑路交叉口,宜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五、咨询电话
0556-5510091
特此公告。
附件:宜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事项清单
宜秀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
宜秀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
事项清单
1.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2.不动产登记信息(公证机构)司法查询服务
3.破产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
4.不动产登记信息(人民法院)国家机关查询服务
5.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补(换)发
6.地役权登记变更登记
7.地役权登记首次登记
8.地役权登记注销登记
9.地役权登记转移登记
10.抵押权登记变更登记
11.抵押权登记首次登记
12.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
13.抵押权登记转移登记
1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变更登记
1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
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注销登记
1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转移登记
1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1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
2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2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2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买卖)
2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
2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夫妻间财产转移)
2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
2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受遗赠)
27.(公证机构)不动产继承、受遗赠转移登记
28.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29.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
30.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3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3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33.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34.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
35.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36.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37.预告登记变更登记
38.预告登记首次登记
39.预告登记注销登记
40.预告登记转移登记
41.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42.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
4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4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45.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46.依申请更正登记
47.异议登记
48.注销异议登记
49.(人民法院)不动产查封登记
50.(人民法院)不动产解封登记